付兴刚主任作“中小律所管理模式”主题演讲。
付兴刚主任首先介绍了律所经营的几种模式,重点讲解了公司制和传统模式的优劣之处。随后付兴刚主任深刻结合公司制一体化律所的发展经验,详细讲解了一体化律所发展的必要性、专业性、方法论。
在互动交流环节,山东潍滨律师事务所主任常雅丽、山东玉帛(寒亭)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莉莉、山东东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健民、山东子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芳芳、山东蓝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瑞奇、山东玉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佳佳均参与讨论,围绕中小律所管理模式、制度架构、薪酬补贴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深度探讨了中小律所发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与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