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我所律师刘德富,为潍坊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七班的学生进行了法律讲座,学生们听得聚精会神。
课堂上,刘律师给学生们以讲故事、举案例的形式,生动地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种类和相关知识,并告知学生应当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预防青少年犯罪。
由于《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卖毒品等八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五年级的学生多数都接近这个危险的年龄,所以应该让他们多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