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遭家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布日期:2019-08-21 10:07 本文作者:豪德律师网 阅读次数:1627
张男与王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不到三个月, 2014年6月2日登记结婚,2014年9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王女因耳朵障碍,听觉能力判断较差,在瞒着家人的情况下,偷偷与张男领了结婚证。
因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张男还时常殴打王女,王女身上多处受伤,感情十分不好。张男不仅对王女不好,对王女的家人更是过分,过年过节从未去王女娘家看望,更在王女父亲住院期间到医院大吵大闹殴打王女。王女被打后就在娘家居住,张男一次也没有来看过王女。王女很是伤心,决心起诉离婚。
王女来到律所经过和家家事团队律师的专业分析,两人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离婚可能性大;同时因男方多次殴打女方属于家庭暴力存在重大过错,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少分财产可能性大。但婚姻案件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没有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如调解不好,法院一般判决不离,应从调解方面下功夫,在婚姻家事团队律师的努力下,本案在调解方面做了允分准备,最后法院调解结案,王女摆脱了本次婚姻的枷锁,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