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2023年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43760.7 亿元,常住人口 2185.8 万人。北京市的自然地理格局以两座山脉和五条河流为基础,形成了独特的地形与地貌。这样的自然环境不仅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北京还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国际候鸟迁徙路径上,促使北京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大都市之一。
一
生物多样性
在相关法规中的体现
北京市立足于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2021年4月 16 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这标志着国内首次在省级层面对特定功能区进行立法。该条例强调了生态涵养区在北京城市空间布局中的核心地位,并建议建立和完善生态涵养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同时制定相应的生态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颁布实施《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种子条例》等多部法规,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
生物多样性
在相关规划中的体现
北京市现已形成完备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治理规划体系。北京市确立了“三级三类四体系”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框架(如图 3-2)。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 年)》为统领,建立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为建立统筹时间与空间的规划实施传导体系,编制了《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 年)》,在横向上与“十四五”规划协同发力,衔接“十四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搭建近五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框架,对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落地形成空间引导和有力的支撑保障。
《北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 年—2020年)》而编制的专项规划,目的在于通过合理布局和设计城市绿地,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居民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7 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对北京城市发展作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符合北京新发展需要,落实新规划要求,市园林绿化局编制了《北京市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等规划,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1 年 10 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2 年 6 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年—2035 年)》,2022 年市园林绿化局编制《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园林绿化专项规划(2022 年—2035 年)》,强化顶层设计,部署重点任务,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明发展方向、提供行动指南。2024 年 1 月 18 日,公示《北京市绿道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 年)》草案,形成三级(市级绿道、区级绿道、社区绿道)五类(城镇休闲绿道、平原郊野绿道、山区森林绿道、历史文化绿道、滨水游憩绿道)的绿道系统。以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为统领,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相关规划和工作当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现由生态环境部门总体牵头,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而园林绿化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阵地之一,从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花卉种质资源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各司其职撑起北京市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有序推进和提升着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作者简介】
刘楚瑶
业务专长: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环境保护、劳动纠纷等
研究生期间攻读生态法学,掌握了生态法的立法逻辑、制度体系与实践应用方法。研究方向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研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制度构建、法治保障路径及实践应用策略。同时,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参与并组织“2021年度中国环境法学会资源法治研究论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第六届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云南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年会第五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等多个学术会议。
入职豪德以来,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相关法律领域,理论基础扎实,实务态度严谨。专注于案件材料梳理、法律文书撰写、法律研究与客户辅助服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