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会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草案)》、会费标准、《选举办法(草案)》、《会员管理办法(草案)》、《破产案件援助资金筹集和支出管理办法(草案)》。
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
我所苏琳副主任当选为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集行业性、专业性和学术性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清算公司和拍卖公司,会员专业领域涉及破产程序的全过程。协会的成立,是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完善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搭建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有效规范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业务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协会成立后,将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下,在潍坊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发挥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切实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我市破产管理人行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