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生物多样性的互动主要在两个核心领域得到体现。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生物多样性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能为人类带来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使人类能从中获益。另一方面,人类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手段,恢复栖息地,优化生态格局,从而达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因此,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质在于,通过精心的规划和优化城市的景观布局,改扇城市的生态环境,使得城市的绿地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从而推动城市生态系统达到一个平衡状态,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
与法律、城市绿色
空间的关系分析
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立法是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对城市绿色空间的规划是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的手段。
1、城市生物多样性与法律的关系分析
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需要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得以实现。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一部分,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包括生态系统保护、物种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还需要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城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在此基础上由于城市化带来的各种问题,而更加复杂。城市生物多样性需要通过规划城市绿色空间达到保护的目的,而法律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公众参与对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起到积极作用,在法律中对教育和公众参与的方式予以规定,能够鼓励公众参与到城市生物多样性的管理中,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法律对破坏城市生物多样性的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予以规定,能够有效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2、城市生物多样性与城市绿色空间的关系分析
首先,城市的绿色空间能够满足生物多样性对其生活环境的基本需求,城市绿色空间能够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绿色空间能够满足城市动物不同的生存需求,将其分类为自然和近自然的绿色空间(如城市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植物园等)、半人工的休闲绿色空间(如住宅附属绿地、居民私人庭院等)以及立体的绿化空间(如墙面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三大类别,旨在为城市动物提供一个集居住、觅食和休息于一体的空间。
其次,生物多样性是城市绿色空间为生态系统提供服务的基础保障。城市绿地系统可以有效地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在城市的绿色环境中,植物能够通过光合作用来吸收二氧化碳并释放氧气,进而实现空气的净化。另外,植物还能够调节温度、湿度等生态因子,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植物的蒸腾作用可以帮助降低环境的温度,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从而改善城市的气候环境;城市绿地系统还能够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水土平衡。在城市的绿色区域内,植被
有助于减缓雨水的流动速度,减缓其流失速度,并对水资源的储存和地下水的补给起到积极作用。湿地和其他绿色区域还具有缓解城市内涝和防洪的功能。因此,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城市绿色空间进行合理利用,能够有效地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对绿色空间的保护,不仅能够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能够使人们更加珍惜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结语
城市生物多样性与城市绿色空间互相依赖、共同发展,通过规划手段对城市绿色空间进行设计与管理,无疑对促进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楚瑶律师,入党积极分子,山东豪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业务专长: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环境保护、劳动纠纷等
研究生期间攻读生态法学,掌握了生态法的立法逻辑、制度体系与实践应用方法。研究方向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研究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制度构建、法治保障路径及实践应用策略。同时,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参与并组织“2021年度中国环境法学会资源法治研究论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第六届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云南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年会第五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学术研讨会等多个学术会议。
入职豪德以来,深耕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相关法律领域,理论基础扎实,实务态度严谨。专注于案件材料梳理、法律文书撰写、法律研究与客户辅助服务,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